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会务组织、材料审核;
2、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列席校学术委员会会议;
3、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和文件起草、印发和归档工作;
4、负责督办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;
5、负责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专门委员会秘书处
专门委员会 |
挂靠单位 |
秘书长 |
联系人 |
办公地点 |
办公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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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指导委员会 |
教务部 |
张绍良 |
史强 |
行健楼A109(东) |
835901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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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研究委员会 |
自然科学 |
科学技术研究院 |
冉进财 |
苗锦 |
行健楼C304 |
83590171 |
社会科学 |
人文社会科学处 |
张矛矛 |
贺琳 |
行健楼C314 |
835901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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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建设委员会 |
学科建设处 |
秦波涛 |
黄金 |
行健楼A311 |
835901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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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聘任评价委员会 |
人力资源部 |
王琪 |
聂文龙 |
行健楼A211-2 |
835902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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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道德委员会 |
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|
申建 |
尤立明 |
行健楼A325 |
83590286 |